峰源集团

Corporate Sustainability

企业永续

董事会

本公司設置董事共九席,其中包含四席獨立董事,董事分別跨足經營管理、行銷、產品研發、財務會計之專長,具備執行職務所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董事及獨立董事選任方式採候選人提名制度,由股東就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。


本公司董事會已制定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規定每年應執行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,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應列入至少每年執行一次內部委員會績效評估。

評估週期

評估期間

評估範圍

評估方式

評估內容

每年執行一次

2024/1/1
  2024/12/31

整體董事會、
  個別董事成員、
  功能性委員會、
  個別委員會成員

董事會自評、
  審計委員會自評、
  薪資報酬委員會自評、
  董事自評、
  委員會成員自評、
  同儕評估

董事會自評:
  1.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  2.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。
  3.董事會組成與結構。
  4.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。
  5.內部控制。

功能性委員會自評:
  1.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  2.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。
  3.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。
  4.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。
  5.內部控制。

成員自評、同儕評估:
  1.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。
  2.董事(委員)職責認知。
  3.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  4.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。
  5.董事(委員)之專業及持續進修。
  6.內部控制。

2024年度各構面績效評估結果得分皆達90分以上,整體董事會、個別董事成員、審計委員會、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個別功能性委員會成員之績效評估結果分別為93分、94.44分、96.87分、95.56分及96.11分、95.83分,自評結果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結果良好,符合公司治理要求,且能有效強化董事會職能與維護股東權益。202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已於2025313日提報董事會。

202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自評與互評,各構面評估結果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結果良好,符合公司治理要求,且能有效強化董事會職能與維護股東權益。